妊娠合并糖尿病(参考妇科学与现代产科学)
妊娠合并糖尿病就诊指南
- 典型症状
- 血糖值升高、糖尿、酮症酸中毒
- 建议就诊科室
- 产科、妇科
- 最佳就诊时间
- 无特殊,尽快就诊
- 就诊时长
- 初诊预留1天,复诊每次预留半天
- 复诊频率/诊疗周期
- 特诊治疗:每周复诊。
严重者需入院治疗待血糖稳定稳定后转门诊治疗。
- 就诊前准备
- 无特殊要求,注意休息。
- 常见问诊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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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描述就诊原因(从什么时候开始,有什么不舒服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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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不适的感觉是否由明显的因素引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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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有多饮、多食、多尿等伴随症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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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是否到过医院就诊,做过那些检查,检查结果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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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治疗情况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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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有无药物过敏史?
- 重点检查项目
- 1.尿糖测定
- 尿糖阳性者不要仅考虑妊娠期生理性糖尿,应进一步做空腹血糖检查及糖筛查试验。
- 2.空腹血糖测定
- 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≥5.8mmol/L者,可诊断为糖尿病。
- 3.糖筛查试验
- 我国学者建议在妊娠24~28周进行GDM筛查,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,5分钟内服完,其后1小时血糖值≥7.8mmol/L为糖筛查阳性,应检查空腹血糖。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为糖尿病,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行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。
- 4.OGTT
- 我国多采用75g糖耐量试验,指空腹12小时后,口服葡萄糖75g,其正常上限为:空腹5.6mmol/L,1小时10.3mmol/L,2小时8.6mmo1/L,3小时6.7mmol/L。其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,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仅1项高于正常值,诊断为糖耐量异常。
- 诊断标准
- 病史与体格检查
虽属重要,但可能是阴性的,因此有下列情况时,应注意有糖尿病的可能性。
(1)糖尿病的家族史:有血统关系的家族成员中患糖尿病的人数越多,孕妇患此病的可能性也越大。
(2)经产妇过去有反复流产,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死产史,新生儿死亡,巨大儿,羊水过多或胎儿畸形等病史,与糖尿病的存在有一定关系,对这些病人进行尿糖,血糖及糖耐量测定,以便及时确定诊断。 糖尿病诊断标准(1)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诊断标准(1980)
1)糖尿病诊断标准(静脉血浆真糖):①有糖尿病症状,不需作口服葡萄糖耐量(75g)试验(OGTT),一日内任何时候的血液检查中血糖>11.1mmol/L(200mg/dl)或空腹血糖>7.8mmol/L(140mg/dl);②有或无糖尿病症状,空腹血糖不只一次>7.8mmol/L(140mg/dl);③有糖尿病症状,而血糖未达到上述诊断标准,于过夜空腹后口服葡萄糖75g后,2小时血糖≥11.1mmol/L(200mg/dl);④无糖尿病症状者要求作OGTT,2小时时血糖≥11.1mmol/L(200mg/dl),同时1小时时也要≥11.1mmol/L(200mg/dl),或重复一次OGTT,2小时≥11.1mmol/L(200mg/dl),或空腹≥7.8mmol/L(140mg/dl)。
2)糖耐量减低诊断标准:空腹血糖<7.8mmol/L(140mg/dl),OGTT2小时血糖>7.8mmol/L(140mg/dl),但<11.1mmol/L(200mg/dl),糖耐量减低者,10年后约50%可发展为糖尿病,而且较正常人发生冠心病的机会高,应定期随访,妊娠妇女可采取上述诊断标准,但对孕妇葡萄糖耐量低者应按糖尿病治疗。